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026年中秋节职工福利慰问品采购项目院内遴选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026年中秋节职工福利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卫生院(以下统称“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026年中秋节职工福利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2026018
公告时间:2026年8月2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17:00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9月4日14:25
评审时间:2026年9月4日14:30(星期五)
评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平沙院区行政办公楼5楼图书室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采购包(2026年中秋节慰问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22,400.00元,福利慰问品标准为200元/人,采购人不保证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需求结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222,400.00元,福利慰问品标准为200元/人,采购人不保证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需求结算。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为止,或预算金额22.24万元人民币使用完毕(以先到条件为准)。
产品名称 | 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份) | 服务期限 |
2026年中秋节慰问品 | 节日福利慰问品 | 111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次项目完成为止,或预算金额22.24万元人民币使用完毕(以先到条件为准)。 |
注:1.福利慰问品标准为200元/人,投标人应根据对项目的了解及结算金额来设定2个方案。方案内容可多元化,但每个方案中必配广式月饼一盒,选配适量的应节商品、生活实用礼包(油、米等)。投标人出现多报项目的不予核减。
2.在供货期内,如遇采购人政策调整等原因取消本次采购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在参与遴选前应对此有足够的风险预知,一经参与遴选,即视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3.按采购人审核确认的数量提供节日福利慰问品,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以职工实际发放数目为准),按人民币200元/人进行结算。
4.本项目投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成本费、制作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搬运费、保险费、税费、仓储费、售后服务费等全包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已报的投标方案中,采购人不再额外进行支付其他费用。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
三、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报名时需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报名时需提供)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如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则仅需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报名方式
潜在的投标人在有效期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一)发送电子邮箱:详细说明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资质、联系人、联系电话、公示中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zhsdwrmyyzcb@163.com;邮件命名格式:获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报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公章):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对应经营范围页面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相关许可证要求等材料。采购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二)现场: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00—17:00到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2030号行政楼三楼招标采购办公室),提交项目报名要求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后获取采购文件(自带U盘)。
如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法人签名、盖章)提出合理质疑。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投标人认同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院不再受理投标人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的质疑。
五、确认报名
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内容无异议、符合采购需求且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确认报名】或现场: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00—17:00到招标采购办公室确认报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2030号行政楼三楼招标采购办公室),确认报名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评审时间、评审地点;无意向参与遴选的供应商需通过电子邮箱回复【不参与本次评选】。确认报名后因故无法参与评选需及时告知;无确认报名的则无法参与评选。无故缺席的或者未回复邮件的,将根据我院的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注: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无法参与评选。
六、响应文件要求
标人须提供独立的“报价表和(如有)分项报价表”各一份;“响应文件”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以U盘形式存储;电子文件中应包含Word、Excel等可编辑文档和签字盖章版的PDF扫描件;投标文件包括的其他电子文档(如视频等)也应包含在内;若有分项报价表,需提供Excel版本。(与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齐);上述文件须装订完好并密封包装,封面写明响应单位,参评项目,并按要求时间递交至本项目评审地点。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卫生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6-7267944
联系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8月27日
